台中曹姓婦人當人婚姻第三者,沒得到名份、關心,帶著13歲女兒燒炭死亡,案發之前早有徵兆,原本可以預防的卻還是損失人命,南投、台中兩縣社工單位都很難過,但都認為對方疏忽,才會讓自己沒救到人,人都往生了,兩單位還在互踢責任,最無辜的是曹小妹,她只有13歲,曾經求救,但大人的世界,爸爸不要她、媽媽要帶她走,一群社工救不了她,曹小妹成了最無辜犧牲品。
沒來得及過兒童節,曹小妹被母親帶去另外一個世界,母女斷魂,錯過4月2日到6日的黃金救援時間,事後各單位檢討,到底哪一個環節出了問題?
台中縣社會處科長王麗馨:「我們台中縣沒有放棄,全部的案子,我們台中縣,追到16日,有那個專業,我們的社工專業,我們照個社工標準流程在做。」
救不回兩條寶貴生命,碰巧時間點就發生在清明連續假期,曹小妹妹和媽媽住在台中縣太平,為了讓女兒接觸佛教文化,才會轉學去南投念佛教的森林小學,整起悲劇是因為社工在跨縣市聯繫通報上,出現錯誤嗎?
南投縣、台中縣互推皮球。南投縣社會處長熊俊平:「我們認為初步,我們在跟台中縣政府通報時,是沒有過失的。」
王麗馨:「我們也告訴(南投縣),如果有緊急,你可以通報113,你們也知道,我們社工專業,是24小時開機待命,我們都是24小時開機待命,(南投)你為什麼3日、4日、5日,你都沒有做處理,你怎麼可以,把通報單,丟給我們(中縣)了。」
責任推來推去,說法也各有不同,讓人兜不出事件的原貌,學校的說法是,4月2日下午4:10分,社工沒來,警察來了,但曹同學已經跟媽媽離開。
重點就在這5分鐘,如果社工、警方早點到,攔下曹同學母親,悲劇就不會發生,而對照南投縣社會處,通報的時間序,以及埔里分局事後發布的處理流程表,似乎都和校方說詞兜不攏,到底誰在說謊?只能靜待司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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