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才是逼車?據警方的說法,前車如果蛇行又急煞阻擋後車路徑,而後面的車如果對前車「連閃大燈」或是連續按喇叭要求讓道,這可能被認定為逼車行為。一旦被拍下影片檢舉,就可能吃上危險駕駛最高2萬4千元罰單。

高速公路上後車連續閃大燈,這行為就是逼車,被檢舉後就會吃上罰單!但不是所有逼車檢舉案件都會成立。

國道三隊交通組長賴協駿說,驟然減速煞車,或是在車道上暫停也構成逼車的情形。

國道三隊統計,去年一整年他們開出53件逼車罰單,今年到2月底也有9件違規確定,都依危險駕駛來開罰。但行為如果太誇張也會以公共危險罪送辦。員警強調,行駛高速公路遇到惡意逼車,還是先求自保。除了車上的行車紀錄器要有夜視功能,能夠辨識車牌,也千萬別和對方挑釁起衝突,只要有拍到明確逼車情況事後再檢舉,或是趕緊打110處理,避免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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