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黃姓嫌犯,從上個月開始,不到1個月的時間,就犯下9起搶奪案件,被捕之後,他聲稱是自己是單親爸爸,為了撫養3歲的女兒,才會鋌而走險,不過警方查出他還有積欠大筆債務,認為嫌犯只是拿女兒當藉口,做了最壞示範。
警方:「拿了就走了啦,然後這個小姐差點摔倒。」
8日凌晨,嫌犯騎著機車經過女子身旁,彎下身來就把包包搶走,隨後立刻加速逃逸,穿著羽絨外套,騎著粉紅色機車的嫌犯,動作看起來相當熟練,因為不到1個月的時間,他已經連續犯下9起搶奪及竊盜案件。
左營偵查隊副隊長陳嘉宏:「向警方坦承他所竊取的兩面車牌,就丟棄在他住家前面的水溝,那研判他也是要留著,有可能在繼續犯案的一個動機。」
嫌犯犯案時就掛上假車牌,得逞後在換回自己的車牌,想躲避警方查緝,仍然被警方輕易破獲。陳嘉宏:「他是目前是跟他太太是,3個月前離婚了,那目前他一個人,在照顧他家中一個幼女,但是我們認為,這也不是他犯罪合理化的一個藉口。」
黃姓嫌犯被捕之後他用紙張遮住臉,羞愧的不敢見人,年僅24歲的嫌犯曾經當過廚師及服務生,他向警方供稱是為了扶養3歲的女兒,加上父親去年8月剛剛過世,自己又沒有工作,才會鋌而走險,轉向警方哭窮,不過警方查出他還有積欠大筆債務,並不採信他的供詞,認為他是拿幼女當藉口,做了最壞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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