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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暴力討債、性侵下屬 重判19.5年

高雄 報導
發佈時間:2010/03/23 11:3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高雄一名張姓女子組討債集團以及強盜集團,以冷血手段暴力討債,甚至還一度性侵手下小弟,前夫和爸爸都是警察,但張姓女子卻知法犯法,落網後,性侵部分被判3年2個月定讞,而身背9件強盜案,高雄高分院重判19.5年。

身型高壯、一頭長髮,她就是橫行高雄縣市,被列為女流氓的張姓女子,落網借提時,還一度企圖自殘尋短,行事風格冷靜、凶暴,而這特性也讓她犯下最少9件強盜案件,甚至性侵手下小弟。

時任高縣刑大重案組長楊廷祥:「把眼鏡打破,用碎片割自己,可能企圖利用這自殘機會,保外就醫,安排其他劫囚事件。」

幫人討債,卻反過來擄走身障的委託人,強拍裸照勒索,或者強盜超商、搶夜歸女子,在高雄縣市多處橫行的張姓女子,其實過去是在高雄市擔任代書,前夫和爸爸都是警察,但離了婚的張姓女子和男友組討債公司,10年內就涉及21件暴力案件,被提報流氓。

才44歲的張姓女子,罪狀厚厚一疊,高分院重判19.5年,這結果恐怕是擔任警察的爸爸和前夫,想都沒想過的。

#討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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