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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窮到剩7千元...兒拒扶養 法官用「這封信」打臉

編輯 陳頡 報導
發佈時間:2018/02/01 19:29
最後更新時間:2018/02/01 20:03
示意圖/TVBS
示意圖/TVBS

新北市1名76歲的許姓老翁生活困頓,所有財產只剩下7千餘元,無奈之下向法院提出聲請,希望兒子能支付扶養費。許男兒子反控,父親和母親離婚就對他不聞不問,甚至稱對方是「夢魘」,因此不但拒絕給付,還向法官提出免除撫養義務要求,不料卻因多年前自己寫的「1封信」獲判敗訴。

判決書指出,許翁年邁體衰,現年76歲,已無工作能力,全身財產更只剩下7020元,因此向法院提出聲請,希望30多歲兒子能給付每月5千元的扶養費;不過許兒主張,父母離異後他全靠母親撫養,許翁並未負擔任何生活開銷,現在卻回頭討錢,實在難以讓人信服,因此要求法官免除其扶養義務。

 

另外,許翁前妻也證稱,丈夫從婚後態度就很冷淡,孩子都丟給其他人照顧,也不肯共同負擔生活所需開銷,甚至連接送兒子上學都不願意,幾乎沒盡過任何為人父的義務,且離婚後也未再和2個兒子聯絡,始終「都不聞不問。」

新北地院外觀。圖/Google Map


案經新北地院審理,法官調查發現,許兒曾於去年3月寫信給父親,雖在內容中痛罵,「你培養我、關懷我只是為了讓我忽視你的罪行」、「你成為我的痛苦,摧毀我的人生,你是我一生最大的福氣,也是我最大的夢魘」等語,但同時也提到,「從我出生懂事以來,你付出的照顧與關愛,那份感動佔據了我的心。」
 

法官審酌,許兒雖在書信中對父親有諸多埋怨,但仍提及許翁過往對他的關愛和照顧,顯示聲請人確實曾盡身為父親之扶養義務,因此前妻「不聞不問」等證詞實在難以採信,經考量雙方經濟及生活狀況後,駁回許兒免除扶養義務之要求,同時裁定他每月需付5千元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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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養義務#父子#新北地院#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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