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板橋去年發生婦人殺害親生男嬰51刀的悲劇,震驚社會,而日前高等法院認為她深具悔意,輕判7年有期徒刑,法官還當庭勸簡姓婦人別再上訴,服刑後開始新的人生,並送她一疊勵志書勉勵自新。而簡姓婦人果然放棄上訴,還寫讀後心得寄給法官,表示自己失去後更懂得珍惜,會爭取假釋出獄回饋社會。
去年6月25日,令人痛心的畫面,4個月大的男嬰遭親生母親猛砍51刀,全身是血被送醫急救,但最後還是不幸慘死。
狠心的簡姓婦人因為外遇後懷孕,擔心生下的是情夫骨肉,竟然就猛刺兒子51刀致死,因此一審遭判處15年有期徒刑。
但高等法院認為她深具悔意,日前改為輕判7年徒刑,審判長宋明蒼還當庭勸簡姓婦人別再上訴,服刑後才能開始新的人生,更送給她《把這份情傳下去》、《步向內心安寧》等勵志書籍,勉勵她改過自新,而簡姓婦人果然就放棄上訴,並且對前夫表達深切的歉意。
婦人夫家大伯(2009.9.3):「(弟媳)在公司跳水塔自殺,有傷口沒辦法洗澡,也是我小弟在幫她處理,怎麼講,只能講痛心而已啊,想說對她這麼好,為什麼她會這樣?」
儘管前夫家人還無法諒解,但簡姓婦人寫給法官的讀後感想表示,她已經領悟到失去才懂得珍惜的道理,以後會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為社會盡點微薄力量,也慶幸當初自殺沒有成功,現在還有夢可以追尋。
真心悔改不再上訴,連當初求處她無期徒刑的檢察官也放棄上訴,簡姓婦人因此判處7年定讞。也曾經經歷喪子之痛的宋明蒼法官感同身受,很欣慰能撫平簡姓婦人的心情,也希望她是真心悔改,出獄後再展開新人生。
◎畫面翻攝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