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男子喝酒後到超商買東西,想借辦公室裡面的廁所,結果店員不肯,男子不滿被拒絕,動手毆打店員,甚至攻擊員警,事後他毫無悔意,還說自己喝了酒,發生什麼事情通通不記得。
男子站在超商門口,低頭撥打手機,看起來已經有點站不穩,電話講到一半,他把手機摔到地上開始大聲咆哮,一下手指著馬路,又轉過身面對員警,說著說著,突然右手揮出一拳,打中員警的頭部。警方:「他的手銬不住,我們要銬但銬不住,最後用牽的。」
男子體型壯碩,手腕太粗戴不上手銬,員警只好靠蠻力,衝上前從背後抱住男子,阻止他繼續逞兇;男子被制伏了,還要大家別過來,朝自己的頭比出一個開槍的動作,最後他舉雙手投降,整個人往後跌,還差點壓到員警。警方表示,男子會在超商鬧事,都是因為喝酒後借不到廁所。記者:「你們這裡的廁所可以借嗎?」超商店員:「在樓上。」
警方調查,男子開口借廁所被拒絕,動手打了店員,之後又毆打警察,但是被帶回派出所卻毫無悔意,什麼都說不清楚、不知道,藉口自己喝醉了通通不記得,不過監視器照得很清楚,男子涉嫌傷害、毀棄損壞、妨害公務,一次背上3條罪名,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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