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吳小姐去年跟家人參加大陸山西8天7夜旅行團,她指控旅行社出發前承諾6個晚上住五星級飯店,1天則是是四星,但住宿發現衣櫃髒污、地板甚至會滲水,她質疑並非五星級飯店,後來一查,發現只有1天五星,6天都是四星級,向品保協會申訴,要求旅行社退還4千元團費的價差,算算37名團員就要14萬8千元,但旅行社表示出發前就清楚告知,部分飯店是「準五星」,拒絕賠償。
出國旅遊,住宿的飯店跟想像的不一樣,吳小姐越想越生氣。就連標榜五星級的飯店,浴缸放的水都是黃色,令她頭痛的是,這間地板滲水,另外一間衣櫃髒污。
吳小姐去年底跟親友組團到中國大陸山旅遊8天7夜,業者行前說6晚五星級飯店1晚四星,後來變成6晚四星1晚五星,但旅行社喊冤,強調行前說明就點出準五星,否認欺騙!
旅行社總經理指出旅遊手冊都有記載,大陸官方批准酒店星等時間較長或是酒店不想申請,所以用「準」字代表。但吳小姐不接受,向品保協會申訴。
品保協會表示如果旅行社承諾住四星飯店,後來改住五星,必須自行吸收價差,但如果是五星降為四星,必須賠償消費者價差的2倍。這回住宿飯店都沒變更,要求償恐怕有困難,可能得打官司才能理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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