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間知名鵝肉店,老闆娘和弟弟為了要不要給退休金,對簿公堂!弟弟出面指控,他在鵝肉店工作28年,卻領不到退休金,他認為姐姐太無情,憤而提告;法官按年資計算,判姐姐要賠弟弟273萬,對於判決結果,姐姐低調不願多談。
記者:「你讓他在這裡工作20幾年,判這樣,會不會覺得委屈?」吳先生姐姐:「(搖手)。」
為了退休金,親姐弟鬧上法庭,被告的姐姐閃躲鏡頭,告人的弟弟吳先生,倒是侃侃而談。當事人吳先生:「(姊姊)先對我無情,我才會這麼做。」
吳先生說,姐姐是台中市老牌鵝肉店老闆娘,他以自家人身分,在店裡工作28年,沒想到退休時,姐姐卻拒絕付他退休金。吳先生:「本來沒有這個想法,但她做的太絕了,你當初如果好好的,就算只拿4、50萬,我就算了,但你就都不要啊!」
吳先生說,去年9月,他的薪水從4萬9被降到2萬9,決定退休不做了,但領不到退休金,姐姐沒幫他投勞保,結果他也領不到老年給付,多次協調得不到回應,最後告上法院。吳先生:「鵝肉店說,他們又不是公家單位,說我也不是公務人員。」
吳先生外甥女:「我是來找朋友,不要拍,我是找朋友。」
弟弟無奈,表示姐姐無情在先,他才會選擇對簿公堂,不過姐姐和家人始終態度低調;法官判鵝肉店敗訴,從勞基法上路後開始計算,吳先生年資11年,退休金應該有108萬,加上勞保部分的老年給付165萬,姐姐必須賠弟弟273萬。
弟弟拿回退休金,雖然討回公道,不過為了這筆錢,姐弟感情破裂,究竟值不值得,恐怕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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