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葉姓男子,因為10多年前父親過世時,放話要總管家族財產,不然就不辦喪事,讓母親痛心疾首,加上後來母親生病一直到病故,也都沒有到醫院探望,甚至還想把老母棄養在老人院,失望的母親立下遺囑,一毛錢也不分給兒子,全案告上法院,三審的法官都認為兒子對待雙親已經構成重大虐待,判決兒子敗訴定讞。
被法官認為不孝的葉姓男子,是金祥發銅板公司的負責人,還曾經得過國家建築金獎,公司廠房設在新竹,不過已經遷走改建成大樓,公司的葉姓負責人被指控從來不去看生病的媽媽,還打算把老母遺棄在老人院。
尤其1993年父親過世時,他還放話要家裡的財產,否則不辦喪事,而且還侵吞爸媽的股票和房屋,更讓老母傷透心,於是立下遺囑,兒子不孝,讓她失望痛心,身後一毛錢也不會留給他。
葉姓男子主張這是妹妹趁媽媽在病中立的假遺囑,妹妹也提起民事訴訟互告,不過三審法官都判兒子敗訴。
最高法院民事庭長吳正一:「上訴人葉俊麟上訴說,沒有對母親虐待的事實,他上訴到第三審法院,我們認為你只是爭執有沒這事實,而不是說二審判決違背法令。」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定葉姓男子這樣對待父母是重大虐待,不能繼承遺產,判決老母在病中立的遺囑有效,而且法律規定的特留份也拿不到,也算是給罔顧親情的子女們,立下了個不孝條款。
◎畫面翻攝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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