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2個月內,發生2件百貨公司竊案,偷包賊手法類似,先靠近被害人,趁她們不注意時,利用大衣外套掩護,拿走放在椅子上的皮包;2間百貨公司的監視器,都拍下偷包賊身影,巧合的是,穿著打扮和身材幾乎一模一樣,疑似同一人連續犯案。
小姐對著鏡子,專心地看腳上的鞋,完全沒發現放在椅子上的包包,短短幾秒鐘時間,已經落在小偷手中。百貨公司員工:「(小偷)衣服已經開始在移動了,遮住她的手,站起來,還整理一下,就拿走了。」
晚上9點22分,被害小姐到百貨公司買鞋,試穿時,包包還提在手上,接著坐到朋友旁邊,把包包放在2人中間,偷包賊這時走進專櫃,先彎腰拿了雙黑色長統靴,坐在小姐後面,沒多久,小姐的朋友離開,偷包賊不動聲色慢慢移動,環顧四周,假裝整理外套,等她再站起來,包包已經到手。
百貨公司員工:「她這個時候,才發現她包包不見了,所以她追出去了,所以她追出去啊,就追錯人了。」
上個月,台中市另外一間百貨公司,也有民眾掉錢,偷包賊的手法類似,而且裝扮幾乎一模一樣,2人都是短髮、穿灰色圓領長袖上衣,中間一排黑扣,過膝長裙配馬靴,單手掛著一件大衣外套。
連著2個月,發生百貨公司竊案,很可能都是同一人所為。第一起被害小姐:「手提袋背面就是一個袋子,然後外套蓋著,這樣蓋著。」記者:「那怎麼會不見?當時妳在哪裡?」第一起被害小姐:「我在這裡。」
警方表示,2起案子的偷包賊,許多特徵的確很像,不過還需要仔細比對,才能確定;提醒民眾,過年前添購新衣服,百貨公司人潮多,皮包不離手,才是自保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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