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21歲消防員林永軒在出勤救火時不幸喪命,最近卻傳出消防署公文判定林永軒「因公死亡」,令基層警消十分心寒。對此,就有鄉民在PTT發文,整理出歷年公務員撫卹案例,發現有高層在練習划龍舟時休克,或是國道車禍身亡,都被算進「因公殉職」,但基層警消救人喪命、或是捕蜂被螫死,都只能算「因公死亡」,讓他不禁怒吼,「基層的命就不值錢嗎?」
一紙公文傳來令人心寒的消息,有民眾指出,3日消防署發送一張公文,內容判定日前救援昇陽光電工廠火警殉職的21歲消防員林永軒為「因公死亡」,消息傳出引起基層警消一片譁然,雖然消防署緊急滅火,表示依照規定,公務員在執勤中喪生,還沒審核前都稱為「因公死亡」,而林永軒的撫卹案例正朝「殉職」方向爭取處理。
對此,「因公殉職」和「因公死亡」的爭議掀起討論,一名網友整理過去的案例,舉例2009年,花蓮縣消防局邱姓隊員摸黑到海邊救人,因照明不足跌落7公尺深箱涵死亡,但卻被認為是不小心摔死,不符合「冒險犯難」標準,認定「因公死亡」;另外2011年台東縣消防局李姓隊員,為民眾摘蜂窩時被虎頭蜂螫傷死亡,卻被認為是「民服勤務」非法定勤務,只能算「因公死亡」。還有2012年,屏東縣消防局陳小隊長,為民捕蛇後返家途中遭酒駕撞死,也被認定是「因公死亡」。
網友再舉例,2007年消防署政風室主任南下嘉義執行公務時,不幸在國道發生車禍身亡,「此案為因公殉職結案」。另外,2013年內政部移民署派駐陸委會香港辦事處服務組副組長,在香港練習「划龍舟」時突然休克,搶救後不治,認定「因公殉職」。
對比下來,原PO表示,「政風室主任、服務處副組長因公死亡才能叫因公殉職;基層隊員跟小隊長因公死亡就真的只是因公死亡。不然你跟我說國道車禍跟划龍舟休克,符合哪個因公殉職要件?」更指出,14年內台灣已經死了43名消防員,全台才14000個消防員而已!
PO文一出在網路上瞬間被推爆,不少網友大讚「這舉例打的很響,我喜歡」、「基層死不用錢」、「划龍舟是三小」、「台灣法律真的會轉彎」、「只有高官才有因公殉職,基層有因公死亡撫恤要知足感恩」、「這個政府還要讓人民失望到什麼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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