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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複送筆錄一案兩判 男多坐6月牢

記者 李汪勝 花蓮 報導
發佈時間:2010/01/28 13:2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3年前,花蓮縣一名謝姓男子,因為涉嫌吸食安非他命,被警方查獲送辦,沒想到,警方重複移送筆錄2次,導致地檢署以為這是2起不同案件起訴,2位法官分別判了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讓謝姓男子平白無故多蹲半年牢;雖然後來經過檢察總長非常上訴,決定撤銷其中一次判決,但男子已經執行判決,現在決定要尋求冤獄賠償。

拿到判決書這一刻,謝姓男子直搖頭說誇張,因為3年前犯下一起毒品案,竟被法官連續判刑2次,而且還讓他多蹲半年牢。謝姓男子:「我想說奇怪,怎麼會多一條6個月的?」

事情是發生在96年7月,當時謝姓男子被查獲家中有毒品,被吉安分局帶回警局做筆錄,並採尿送驗,隨後送交地檢署偵辦;之後,警局收到驗尿報告,連同筆錄再印一次移送,卻讓檢方誤會,以為是另外一起毒品案,導致謝姓男子同一件案子,被求刑兩次。

謝姓男子:「正常的話,檢察官你要起訴書給我說,這一條,後面這一條,驗尿是不是還要起訴?你要讓我知道,我才能解釋,結果他(檢察官)都沒有。」

雖然經過檢察總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判決撤銷最後一次判決,但男子已經執行判決,平白無故多吃了6個月的牢飯,男子氣不過,決定提出冤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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