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基隆廟口旁邊一家鍋貼店,疑似因為電線走火,釀成火災,火勢向上延燒3層樓,還波及附近7戶民宅,全被燒毀;雖然當時沒人傷亡,但法院最後認定,除了4名租屋房客有責任外,沒住在火場的7名房東,因為沒有定期檢修電線才釀禍,也要負連帶責任,所以房客、房東共11人,通通被判刑。
這場大火發生在2006年,位在基隆夜市附近的鍋貼店,因為用電過量,造成電線走火,加上老舊建築內,全都是木板隔間,才讓這棟老舊建築,在轉眼間即被大火吞噬。
這棟建築物的主人,是陳姓房東以及她的兄弟姐妹,他們把已經90年多年的透天厝,用木板隔間,承租給黃姓房客等4人來做生意。
由於建築十分老舊,屋內的許多老舊電線、插座,沒有定期維護,作生意的店家,又使用延長線用電,造成老舊電線不堪負載走火,才會讓這場大火來的又快又猛,整棟透天大樓燒的精光,就連附近的7戶民宅也受到波及。
日前高等法院最後判決,認為火警的肇事責任,除了用電走火的黃姓房客等4人要負責之外,連陳姓房東等7人,因為沒有定期維修電線,也要負連帶責任,通通依照違害公共危險罪的罪名,將房東、房客等共11人,判刑1到1個半月,得易科罰金3萬到4萬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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