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色阿公,自2012年起涉嫌猥褻、性侵10歲的孫女長達4年,直到去年阿公僅寫下悔過書道歉「我錯了」,交給兒子便離家!事後孫女跟父親的女友哭訴遭性侵,阿公的狼行才曝光,但阿公到案後否認長期性侵,強調「只有1次」,新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性交、猥褻罪嫌將這名色阿公起訴。
該名阿公和妻子早已離婚、分居多年,後來因兒子也與妻子離婚,阿公便跟兒子還有孫女同住。起訴指出,自101年9月起,阿公看見在房間內熟睡的孫女竟起了色心,趁機伸出狼爪,多次偷摸進房摸對方胸部和下體,而後食髓知味,進一步性侵孫女得逞。
一開始孫女嚇到不知所措,選擇忍耐繼續裝睡,之後她開始反抗,推開大叫「阿公不要這樣」,怒罵阿公「白目」,但每周仍遭阿公性侵2次。
直到去年6月,阿公突然將一封信交給兒子便離家,上頭僅寫著「我錯了」三字,事件直到孫女上了國中後,再也不願佯裝沒事,將心中的痛楚告訴爸爸的女友,全案才因此爆發。
阿公到案雖坦承犯案,卻只承認4年來僅有1次犯案,並無長年猥褻、性侵孫女,自己也因懊悔,才寫下悔過書給兒子。但因孫女到案指證歷歷,加上兒子確實有收到悔過書,檢察官因此不採信阿公辯詞,認為阿公利用孫女年幼時,不敢反抗而性侵,涉犯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罪,依對少女強制性交等罪起訴這名色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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