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子施信誠去年因認為妻子移情別戀又擅自人工流產,竟在新北市當眾槍決被害人,到案還嗆法官「你不敢判我死刑」,不料一、二審果真僅判無期徒刑。檢方認為施男手段兇殘應改判死刑,因此不服上訴,但最高法院認為被告曾試圖挽回妻子,人性未完全泯滅,今維持無期定讞,讓他確定逃過死刑。
最高法院認為,施信誠雖然多次對死者家暴,還以行刑式手法槍決妻子,手段兇殘,但其動機是因認為被害人移情別戀,且對她擅自進行人工流產難以諒解,與無端殺人尚有一線之隔;再加上施男曾多次傳簡訊企圖挽回女方表達關愛之情,顯示人性尚未泯滅,難謂全無求其生而不可得之餘地,因此維持無期徒刑定讞。
據了解,潛姓被害人在2014年8月間不堪施男家暴,因此搬離原住處,後來男方因案入獄,服刑完畢後曾多次傳簡訊挽回對方,並關心她肚子裡的孩子,但始終未獲回應;直到聽聞死者在新北市汐止的寵物店工作,便立即北上找人,又懷疑她與另名男子互動甚密,還擅自施行人工流產,最後持槍將其狠心殺害。
案件進入偵、審期間後,施男先辯稱自己很愛妻子,還說是拉扯時不小心誤扣板機,但法院開庭後,他的態度卻相當囂張,不僅曾多次說「槍是我開的,她再活一次,我再殺她一次」,還怒嗆法官「你不敢判死刑」等挑釁言語,甚至對原告方律師比出開槍手勢,還公開嗆對小姨子嗆聲,若敢出庭「一定打死她!」。
雖然如此,但一、二審法官皆認為,施男對於被害人之感情亦非全然抹滅,也曾希望能以被判死刑做為補償,並在看守所內替亡妻立牌位、抄寫佛經,因此未達到需永久與社會隔離之程度,僅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事後,檢方不服上訴,但最高院認同二審法官主張,於26日維持原判,全案無期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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