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物理碩士洪文璞2008年在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服役期間,多次遭數名部隊長官刻意刁難、辱罵「白癡」等,導致身心飽受壓力,甚至罹患憂鬱症,最後於同年9月在營區內跳樓身亡,死者家屬氣得提告並訴請國賠。高等法院更二審24日判決陸軍司令部須賠償洪家精神慰撫金等共286萬餘元。
判決指出,洪男2008年3月入伍後,被分發到陸軍特戰指揮部,並於同年6月完成預財士訓練,但部隊長官未依照人令,擅自將他由二等兵改任下士,還經常對他言語辱罵。洪母曾開記者會控訴,兒子當時因拒簽「放棄軍訓學分可折抵役期」切結書,就常被長官刻意刁難,還常罵他「白癡」、「你學歷這麼高,這麼簡單都不會!」
因不堪長官多次羞辱,洪男於同年8月12日被國軍桃園總醫院診斷罹患「焦慮反應合併身心症狀」、「焦慮症」等症狀,但長官並未體諒其身心狀態;3天後,部隊實施戰備檢查,郝姓上士副排長要洪與其他3人各揹負12.8公斤的裝備,若其中一人未帶齊裝備或動作太慢,就要從55公尺外的寢室跑回中山室,並反覆操作。
不料,眾人來回操作4到5次後,洪男體力不堪負荷,隨即癱坐在地,同時出現換氣過度症狀,長官這才派人送他到醫務所;同年9月,洪男開始出現憂鬱症情形,但部隊的連長、輔導長、排長、副排長、班長等人仍持續施予精神虐待,甚至曾於14小時內持續對他「指正」達12次,導致洪最終情緒潰堤,於9月8日在谷關特訓中心綜合教學大樓樓頂跳下身亡。
高等法院認為,部隊長官的精神虐待、辱罵等不當管教行為,與洪男自殺有一定的因果關係,加上一審法官也判決軍方須賠償洪家喪葬費、精神慰撫金等共197萬元,因此更二審24日宣判陸軍司令部須賠償286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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