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縣歸仁鄉民康德興,指控太太在他重病出院後,把他掃地出門,惡意遺棄;不料偵辦卻拖了4個多月,等到康先生病逝,家屬才看到地檢署發出的開庭傳票,讓家屬很不滿,他們質疑檢方延宕,才讓康先生含冤病死。
拿出1月7日的傳票,死者的外甥氣憤地說,舅舅早在上個月底過世,控告太太遺棄的官司,拖了4個月才要偵辦,未免太慢了。死者外甥:「應該至少1個月內,就會有簡易庭,可是都沒有。」
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李靜文:「在分局那邊,在那4個月內,也有對告訴人及被告,雙方都有製作相關的筆錄,還有蒐集一些證據,所以整個偵查的過程,並沒有延宕。」
家屬指控,康先生是前年感染類鼻疽敗血症病危,太太竟然找律師要辦離婚,後來被救活出院,還將他掃地出門。死者外甥:「出院後,他要回去家裡,被趕出來,放他在外面,也不照顧。」
死者太太:「住院的錢,6萬多元,我付的,醫院可以查,這樣說我遺棄,出院後,他哥哥跟他說,我這公寓4樓不方便,他們家買透天的,要接回去住,我說好,你接回去,生活費我給。」
雙方各說各話,現在還為了康先生死後的給付費用,該由誰領取,而爭執不下,到底太太有沒有因為先生重病遺棄?儘管當事人已經因病死亡,檢方仍然要開庭偵訊,查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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