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有家便利超商,以電玩「快打旋風」遊戲結束的「K.O」英文字當招牌,還在英文字上下加弧框、左右加三橫線,顏色也是紅色,由於看起來跟知名「OK超商」招牌雷同而挨告,法官認定「K.O」超商業者違反「商標法」,判處業者拘役30天。
屏東鹽埔馬路邊的這間超商,名字叫「AO」超商,看起來很普通,但事實上,它本來的名字叫「KO超商」,英文字上下都有弧框、左右也有三條橫線,紅色系商標,整體招牌乍看之下就像是「OK超商」的翻版,被提告。
業者:「這會有一些模糊的地方,當然這部份我們會訴求法律管道,看這樣有沒有侵害到,我們公司的權益,跟對方聯繫,雙方已經達成和解。」
被超商提告,業者喊冤,說他的構想是來自於電玩遊戲「K.O」的字樣,絕對不是要抄襲知名超商的招牌,雖然說雙方已經和解,但法官認定「K.O」或是「AO」的招牌,都近似「OK超商」商標,會讓消費者以為是關係企業,因此依違反商標法,判處拘役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