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有兩名男子同名同姓,還只差一歲,這巧合讓兩人成為麻吉,但卻沒學好,今年三月兩人結夥搶劫,先是偷車丟包車上的老太太,接著搶走檳榔攤的錢,還放火燒車,宜蘭地方法院依強盜罪,將兩人分別重判9年半以及8年10個月。
男子頭戴棒球帽、口罩、手上拿著木棍,一走進去就對店員說「你不要動!我不會傷害你!」,隨即搶走在桌上的金錢,店員雖然嚇傻了眼還是追上前。
這起搶案發生在今年3月,兩名搶匪同名同姓,這樣的巧合讓他們感情親密,暱稱大豪、小豪,但沒往好方向發展,反而共謀搶劫,搶來的錢還通通花在購買海洛因上,前科累累,近日被依強盜罪判刑。
當時大豪鎖定這輛白色轎車下手偷竊,結果車開到一半才發現,車內還坐著車主年邁的媽媽,但他沒心虛,反而是停車搶走老太太的皮夾,讓她嚇得跳車,直接被丟包在路邊,接著大豪開車帶著小豪行搶檳榔攤,得手5千元後逃逸。
然而兩人搶劫後自撞路樹,擔心露餡,大豪直接灑汽油放火燒車就直接逃逸,想毀屍滅跡,相當惡劣。
羅東分局副分局長陳振亮(106.3):「兩人都是姓黃的一個慣竊,(名字也一樣嗎?)目前查應該是相同,(同名同姓?)是。」
宜蘭地方法院近日審理案件,認為大豪犯案後雖坦承犯行卻對小豪涉案情節交代不清,小豪更是一度坦承犯行後又翻供全盤否認,因此依強盜罪大豪9年6個月,小豪8年10個月有期徒刑,同名同姓的淵源,兩人再度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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