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陳先生,十月初到監理站補印一張超速罰單,沒想到發現還有另外16張,6月份國道通行費逾期的罰單,結果一查才知道,當時他ETC的餘額不足,但他不滿沒有接到催繳通知,更怪警方一日一罰不合理將提出申訴;而遠通電收調閱資料,確認家人有簽收紀錄,因此則建議他最好辦理帳戶或信用卡自動扣款,才不會衍生不必要的麻煩。
遭罰車主陳先生:「天天罰!那我天天賺的繳給它就好了!」
陳先生越講越生氣,只因為ETC逾期未繳,一口氣收到16張罰單。
遭罰車主陳先生:「去屏東監理站印罰單,就看到一大堆罰單覺得莫名其妙,怎麼會有這些罰單?」
原來在屏東從事海鮮批發的陳先生,從6月4日到26日,共16天上國道北上送貨,由於車子ETC的餘額不足沒有發現,等到十月初到監理站補印一張超速罰單,才發現16張罰單被退到住家附近郵局。
遭罰車主陳先生:「我沒有收到催繳通知單,嚇到之後馬上去查看喔在郵局,吃不下了呀三天沒法吃飯!這應該是一罪一罰而已,不可以一罪多罰。」
原來只要ETC欠款,遠通電收每半個月就會以平信,寄發一次催繳通知單,如果期限內再沒繳,會以雙掛號二度催繳,直到車主置之不理,才會委由國道警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開罰300元,整個流程約2個月,而陳先生剛好半個月在國外、半個月忙著送貨,才會都不知情。
遠通負責人:「我們以日歸戶去結算催繳紀錄,可能就會產生比較多張行政罰的罰單。」
遠通表示,陳先生的家人疑似忘記告知,才會導致繳款延誤,遭到警方連續告發,他質疑制度不合理,將提出出境證明申訴,但為了避免糾紛,最好辦理信用卡自動繳款、或是申請簡訊通知,才不會遭罰錢還得受一肚子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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