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有一位愛女心切的爸爸,因為八八風災過後,家裡的經濟狀況不好,全家20多天都沒有吃到肉了,為了要讓2歲女兒有魚肉可吃,這個爸爸只好跑到廟裡偷釣放生池的魚,廟方報警將他移送法辦,法官卻認為他情有可原,無罪開釋。
巫先生:「三餐沒吃,想說小孩沒營養,來釣2尾魚來給小孩吃。」
實在是20多天都沒吃到肉了,巫爸爸看到2歲女兒,心中滿是不捨,原本在市場擺攤的他,收入一直不錯,但沒想到一場八八風災,讓他的生意瞬間滑落,他說實在是無計可施,只好跑到人家的寺廟裡面,偷釣放生池裡的魚,結果被廟方發現報警處理。廟方:「他也是在賭博啊,怎麼會沒錢買肉,賭博輸了,沒錢可賭,就釣魚當休閒。」
廟方堅持報警,就是因為他這麼做已經3、4年了,而且屢勸不聽,偷釣人家的放生魚,真的是破壞了信眾美意。巫先生:「丟臉啦,我就出去跟人家乞討,但也沒偷啦,我也不知道釣魚會犯法。」
但法官考量他的家境,諒他不是有意偷竊,還是將偷魚的爸爸無罪釋放,除了心中充滿感謝,巫爸爸很愧疚地說,自己是真的犯了錯,為了一家人,他以後一定會更努力,賺錢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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