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打掃餐廳或開會,怎麼沒算進工時內,瓦城集團旗下的「大心」泰式麵館被員工投訴,台中勤美店經常在下班後要求員工開會、打掃,卻不給加班費,總公司查出這家店的確違規,會懲處主管,也會依實際工時補發薪資,不過這種情況在業界似乎不是個案。
擦桌放上冰水,餐廳準備開門營業,員工也要開始忙碌了,但瓦城集團旗下的「大心」泰式麵館
在台中的這家店,遭員工投訴,經常在晚上10點下班後,召集大家開會,會議一開就是一個多小時,還有每3個月環境檢查的前幾天,員工也是下班後協助清掃,打掃時間超過2個小時,這些工作公司都沒付加班費,等於讓他們做白工。
其他餐廳員工:「看到他們有在開會,有看過是不是?嗯!(有時)比我們晚下班。」
民眾:「普遍這種在各個行業都是這樣子,大部分都是這樣。」
類似情況似乎很常見,台中也有飲料店每個月找員工開會,時間選在下班後的半夜11-12點,收店打掃時間也在打卡下班後,儘管勞工局說,員工下班了,如果還要做和工作相關的事,老闆就得付加班費,否則違反《勞基法》,只是業界這情況不罕見,但多數員工還是敢怒不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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