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喝別人30元飲料,可能得面臨5年刑期,新北市一名董姓男子,在網咖睡醒後,覺得口渴,順手喝了隔壁網友的飲料,被對方逮到,控告竊盜,由於這名男子犯案態度不佳,檢方依法起訴,最重可處5年的有期徒刑。
戴著帽子,穿著白色外套的董姓嫌犯,只因為偷喝了一罐30元的飲料,被檢方依竊盜罪起訴,最重可能得面臨5年的刑期。董姓嫌犯:「沒有人的啊,那沒有人的啊,酒醉起來口渴啊,後悔啊。」
怎麼也沒想到,喝了別人飲料,會被銬上手銬移送地檢署,網咖的監視器畫面拍下,起床後覺得口渴的他,直接走到別人的位子前,拿了桌上的飲料,就大口喝了起來。
上完廁所後,飲料主人發現東西不見,向店家調監視器揪出嫌犯,但事後他辯稱以為飲料主人已經離去,還一副無所謂的態度,才會讓失主決定要告到底。
檢方認為,飲料失主沒關電腦,只是離開座位,認為董姓嫌犯犯行明確,依竊盜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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