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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四分局警備隊一名邱姓員警,1月31日下午,在五權路往交流道方向執勤交通指揮時,被一台小貨車迎面撞擊,員警在大馬路上被撞飛好幾公尺,又滾了一大圈,為了不影響交通,員警還忍痛站起來,就醫後才知道,左腳踝已經骨折。
1月31日下午5點多,台中市四分局邱姓警員,在五權路往交流道方向指揮交通時,一輛藍色貨車,在幾乎沒有煞車的情況下,迎面撞向這名警員,當時員警被撞得彈飛好幾公尺,接著又在地上滾了一大圈,他表情痛苦還是忍痛站起來,用彈跳的方式,單腳跳到路邊,以免影響交通。
警方:「當時因為現場有交通事故,所以整個動線,不是一個比較常態的狀態,轉彎的時候不慎撞到我們疏導的同仁。」
再看一次,當時貨車從左邊開往右邊,站在路口的員警,像保齡球一樣被撞飛,當場造成員警左腳踝,年初九執勤卻遇上車禍,員警妻子心疼不捨。受傷員警妻子:「不知道這麼嚴重。」記者:「來看到會不會很心疼?」受傷員警妻子:「當然會啊。」
肇事的小貨車駕駛,53歲姓夏,當時車上並無載貨,怎麼會撞上員警,他供稱是沒看到前方路況,雖然酒測並無酒精反應,但把員警撞飛受傷,現在除了得吃上行車未注意前方罰單,恐怕傷害的刑責也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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