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律師的洪姓嫌犯,自稱當時只是想嚇嚇妻子,但警方懷疑是脫罪之詞。因為過失傷害致死跟殺人罪刑期天差地遠,但現場根本沒有煞車痕跡。警方調查,洪姓嫌犯跟妻子2年前就談離婚也分居,他獨自撫養一對兒女,在台南開雞肉飯便當店,妻子則是在桃園,這回離婚協議雙方沒有爭議,但對於小孩監護權雙方意見不同,法官擇日才會宣判,只是判決還沒下來,他不只輾斃律師,連妻子都重傷命危,未來還得坐牢,最無辜的是一對兒女。
戴著口罩安全帽,洪姓嫌犯被移送時,面對提問不發一語,情緒很鎮定,因為和妻子個性不合,自己向台南地院訴請離婚,結果為了孩子監護權,撞死律師、妻子重傷,他說一開始只是想嚇嚇妻子。
記者周俐萱:「如果只是嚇唬人,看到人應該停車或是按喇叭,但是嫌犯沒有,而是一直往前開,完全沒有煞車痕跡。」
第四分局副分局長余豐展:「嫌犯他是說他是因為監護權,一時氣憤所以開車追撞他們2人。」
開車撞人沒停下,反而輾過律師和前妻之後才停下,沒有離開留在現場,看到2人倒地不起,打119報案,難不成是想脫罪?
曾經的最愛變錯愛,44歲李姓女子到院時呈現昏迷,頸椎骨折、腎臟破裂、胸腹大量出血、四肢多處骨折,得依靠葉克膜維生,這2天是危險期。
記者vs火雞肉飯業者:「有帶小孩來這邊吃飯,有知道他跟他老婆打離婚官司,其他的都不知道了。」
洪姓嫌犯平常跟朋友合夥賣火雞肉飯,事情發生大家都很低調,2人育有2名小孩,女兒13歲、兒子10歲,平常在彰化由爺爺奶奶照顧,2個大人協議離婚,孩子歸誰談不攏,目前監護權有待法官審酌裁定,自己家庭破碎,還牽連無辜律師賠上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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