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前東勢分局員警呂鴻毅,3年前巡邏時遭到酒駕車輛攔腰撞上,顱內嚴重出血,因此半癱休養,每天還得辛苦復健;沒想到3年過去,現在卻被警方追討,溢領的144萬薪水,但警方解釋,因為呂姓員警受傷後,家屬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卻沒有告訴警方,直到1年半後警方辦公保才發現,依法他在申請監護宣告後,就失去公務員資格,必須繳回薪資;目前警方也請家屬撤銷宣告,希望能讓他重新恢復公務員身分,讓他能安心養病,度過難關。
邁出去的每一步,都是艱辛,說出口的每句話,都是吃力,他是前東勢分局員警呂鴻毅,原本是英姿煥發的人民保姆,但3年前執勤巡邏時,意外遭到酒駕轎車攔腰撞上,顱內嚴重出血。
呂鴻毅經歷多次手術救回一命,卻也因此半癱,走上漫長的復健之路,身上隨時得綁著束帶,由看護拉著避免摔倒;執勤因公受傷,但家屬控訴,現在竟然要追繳他受傷後,溢領的144萬薪水。
受傷員警呂鴻毅:「一般人拿個100多萬出來,都有點困難了,更何況是我一個殘障的人,我雖然不能講說多有用,但畢竟我不是冗員。」
激動地說出,自己不是冗員,呂鴻毅嚴重受傷,還有漫長的復健過程,卻還得交還百萬薪資,讓他相當難過,但警方解釋,呂鴻毅車禍意外後,隔年家人向法院申請監護宣告,但警方直到105年6月,辦理公保時才知道,他被申請監護宣告,依法不具備公務員資格,從申請監護宣告開始的薪水,都得繳回。
東勢分局人事室主任吳上文:「(監護宣告)申請之後,會不能領薪水,那他當時候是請公假,他請公傷假的話是能繼續領。」
警方表示,家屬替呂鴻毅申請監護宣告,沒有向警方說明,加上退休申請需要的殘廢證明,家屬也都沒提供,才會被追繳薪資,目前警方也將向詮敘部重新審查,並發動募款,幫他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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