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鹹酥雞創辦人陳廷智,開設台灣第一家公司,被查出96年開始,涉嫌在椒鹽粉產品中,添加工業用碳酸鎂,賣給全台3千多家鹽酥雞業者,8年來賺黑心錢還逃漏稅9百多萬,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廷智後來退居幕後,沒有實質經營權,判負責人陳姓姊弟2年和1年有期徒刑,除了罰款6百萬,還要沒收1588萬不法所得!
店面門口掛著招牌,生意還是很好,民眾也大口吃著鹹酥雞,似乎忘了前年,讓全台恐慌的台灣第一公司毒椒鹽粉事件。只是2年了判決也出爐,創辦人陳廷智獲判無罪,總經理陳星佑違反食安法判刑2年,而副總經理陳鏡如違反食安法、外加逃漏稅判刑一年可易科罰金;不只這樣,台灣第一公司還得賠罰金600萬,沒收犯罪所得1555萬。
台灣第一家鹹酥雞負責人陳承愈(101.6.20):「我們的招牌是鹽酥雞,是鹽不是鹹。」
接受媒體採訪,台灣第一家鹹酥雞創辦人就是號稱鹹酥雞之父的陳廷智,但2015年卻被查出,買工業用碳酸鎂製作椒鹽粉,時間整整8年!
另外還查出3年漏報1億多元營收、逃漏稅900萬,只是起訴後檢調發現,陳廷智早在2000年,就已經把經營權還有技術轉移給兩子女,無實際經營獲判無罪,但兩子女明知工業用原料傷身,卻還為了賺錢繼續使用通通有罪。
低頭踏出地檢署,他們就是台灣第一家公司負責人,姐弟倆戴上帽子低頭遮臉,不敢面對鏡頭,認了使用工業用原料,還賣給全台鹹酥雞業者影響生意。
記者vs.鹽酥雞業者:「你們那時有因為名字被影響到嗎?那時候嗎好像沒有欸,因為我們還是維持品質啊!」
掛名台灣第一家招牌的鹹酥雞攤位,如今食材照賣,只盼望這毒粉風暴快點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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