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報導】男子蔡榮樹1990年結婚週年紀念日當天,在台北市成德國小姦殺女童,當年因DNA資料庫不足無法比對出凶手,21年後,蔡男在高雄犯下另起性侵案,經DNA比對,在追訴期屆滿前3個月破案,當年蔡男犯的強姦殺人罪為唯一死刑,如今已改為可判無期或死刑,合議庭雖認為,被告有與社會隔絕必要,但因「從輕從新」原則,且被告當時是擔心被害人喊叫而將她口鼻摀住,雖導致被害人死亡,但並無殺人直接故意,判處無期徒刑。
1990年5月7日這天,是蔡榮樹的結婚週年紀念日,當天中午,他到成德國小佯裝成幫小孩送便當的家長進入校園,當時1名6年級女童獨自走在活動中心走廊,這時蔡男假裝是老師,要求女童幫忙到頂樓搬東西,女童跟著他走,卻在樓梯間被蔡男用膠帶纏住眼睛、嘴巴及雙手並性侵,因蔡男另用手摀住她的口鼻,導致女童在被性侵過程中窒息死亡,遺體直到當天傍晚才被校方人員發現報警。
案發當天,檢警立刻採集被害人身上檢體,與刑事局建檔的DNA資料庫進行比對,但卻無法比對出凶嫌,1992年全案簽結,將檢體送往警察大學實驗室冰存,2011年4月,蔡榮樹在高雄旗津擺攤經營碰碰車時,犯下性侵1名智障女子案,警方採集他的DNA檢體送回刑事局比對,發現蔡榮樹就是犯下21年前女童姦殺案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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