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仁武區和桐化學公司昨天外洩煤油約5噸污染後勁溪,廠方今天持續以攔油索和吸油棉清除油污,高雄市環保局也依水污染防治法,重罰新台幣600萬元。
和桐化學公司的正烷烴製程煤油貯槽液位計故障,廠方竟將防溢堤雨水排放口打開,導致煤油溢出流入後勁溪,外洩煤油約5噸。
高雄市環保局表示,和桐化學公司為化學工廠,卻未備妥如攔油索、吸油棉等相關應變器材,環保局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規定,重罰600萬元。
接獲通報洩漏煤油後,高雄市環保局立即派員進廠了解並進行相關緊急應變措施,首先在後勁溪河段設置4道攔油索,由和桐化學公司人員同時清除油污,並動員後勁溪河川巡守隊協助回報沿線情形。
高雄市環保局指出,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規定「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設置之輸送或貯存設備,有疏漏污染物或廢(污)水至水體之虞者,應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違反者處以1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
和桐化學公司雖然有設置防溢堤,但卻將防溢堤雨水逕流排放口閘閥常開,且在工廠內又無設置攔油索及吸油棉,高雄市環保局認為顯無「維護及防範措施」之作為,最終導致應圍阻於防溢堤內的煤油隨雨水流入至後勁溪,環保局依法重罰600萬元。(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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