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犯下第一銀行ATM盜領案的3名外籍男子安德魯、米海爾和潘可夫,上周分別遭高院判處4年半至4年10個月不等的刑期;高院25日召開延押庭,其中潘可夫盼戴電子腳鐐換交保,米海爾更希望能和未婚妻「結婚生子」。高檢署主張3人應續押,若一旦交保恐怕人就跑了,難以再追訴。
一銀ATM盜領案,起源在2016年7月10日晚間,有民眾在古亭分行看到提款機不斷吐鈔,還目擊2名竊賊逃跑。警方獲報先後在宜蘭和台北逮捕了拉脫維亞籍的安德魯、羅馬尼亞籍的米海爾和摩爾多瓦籍的潘可夫3人,但其餘19名嫌犯則案發後搭機潛逃出境,目前已經發布通緝。
一銀盜領案全台共有20間分行、41台ATM提款機自動吐鈔,共被取走8327萬元。法院一審認為3人狡辯,各判處5年徒刑;案件上訴到高院,分別改判4年6個月至4年10個月刑期,全案可再上訴。但3人聽到判決後仍感到不服氣,直呼判太重。
25日高院召開延押庭,其中潘可夫表示,希望能以配戴電子腳鐐來換取交保;米海爾則向法官表示,自己想和未婚妻結婚生子,願意以限制出境、定期報到的方式來代替羈押;安德魯則是對於延押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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