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今天開庭審理女童小燈泡遭殺害案,法官訊問被告王景玉為何殺人?他答稱自已生病、做錯了,以為殺女童就有四川女子找他傳宗接代,但是沒有。小燈泡母親則哭訴,應防制犯罪發生,這樣事情別再發生。
即將滿4歲的女童小燈泡去年3月突遭持剁骨刀的凶嫌王景玉從後方猛砍頸部,導致女童身首異處,當場死亡。
士林地檢署去年5月偵結,認為根據榮總精神鑑定報告,王嫌犯案當下,並無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而導致無法辨識自己行為能力,因此依殺人罪嫌起訴,建請求處極刑。
案件移審士林地方法院後,審判長蔡守訓、受命法官張毓軒及陪席法官高雅敏今天開庭審理,提示相關證據,供王景玉、公訴檢察官薛雯文等人表示意見。王景玉委任律師黃致豪等人對榮總醫師劉英杰所做精神鑑定報告有意見。
蔡守訓訊問王景玉為何殺人?王景玉答稱,自己生病了,以為殺人可以使四川女子找他傳宗接代,但他做錯了,殺了女童,也沒有四川女子找他傳宗接代,無論有無法律,他都不該殺人。
小燈泡母親王婉諭則在庭上哭著說,王景玉沒有同理心,期待未來社會重大犯罪案件,能探討犯罪心理成因,共同防制犯罪發生,這樣的事情,別再發生。
士林地院仍在開庭,預計今天辯論終結,訂出宣判日期。(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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