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家托嬰中心的保母,今年2月照顧一名8個月大的女嬰,因為小女娃不停哭鬧,怕吵醒其他BABY,便把她關到置物櫃裡長達37分鐘,最後導致女嬰窒息死亡,檢方昨天偵結,將保母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托嬰中心負責人事發當時不在現場,難以認定有疏於監督,而女嬰死亡也並非園方人力設備不足,因此負責人不予起訴。
還記得這畫面嗎?托嬰中心的保母,手上抱著嚎啕大哭的8個月大女嬰,怕吵醒其他嬰兒,她把女嬰關到置物櫃裡,雖然這期間,保母2度查看,但沒有注意到女嬰已經被睡袋壓迫無法呼吸,37分鐘後,打開櫥櫃,才發現女嬰嘴唇發紫,緊急實施CPR,女嬰還是不幸死亡。
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志峰:「負責人部分,不是他指示保母這樣做,而且檢察官認為這是單一的、偶發個人事件,由保母負起業務過失致死責任。」
檢方認為,托嬰中心違法超收7名托育嬰幼兒,與女嬰窒息死亡一事沒有因果關係,因此沒有起訴負責人,只將保母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保母哥哥:「她如何找工作?誰敢雇用她?」
擔任過幼稚園老師的保母,有10年的幼教經驗,把哭鬧的女嬰關在置物櫃,導致女嬰不幸窒息死亡,家屬說,萬分懊悔的她,幾乎足不出戶,也無法再找工作;而違法超收嬰幼兒的托嬰中心,也早已換人經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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