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追蹤,當時里長看到被害人來求救,有抄下跟蹤男地址,但上門查證,卻發現通通是假的,不過附近居民有人看過他,律師說,跟蹤他人經勸阻不聽,不僅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還可能夠成「強制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回男子沒有經過住戶同意,擅闖一樓鐵門,也已經算侵入住宅。
跟蹤跟到別人家,男子離開時甩甩雙手,行徑很詭異。目測這名跟蹤男,身高大約180公分,頭戴鵝黃色鴨舌帽,還有斯文眼鏡跟斜背包,穿著是淺綠上衣以及黑褲,案發地點附近,也有人看過他。
附近居民:「沒有什麼印象,但好像有看過這個人。」
里長:「跟蹤男子他跟我講說住址嘛,但那個地址應該是錯誤的,派出所去他家找也沒有這個人。」
當地里長看到被害人求救,曾問跟蹤男住在哪,卻發現通通是假的。
附近住戶:「根本沒有這個人,7樓也沒有這個人。」
跟蹤男下落不明,北投警方還在追蹤,他常常混入社區,但事實上他不是住戶,擅自闖入沒經過住戶同意,只要打開這道門就已經觸法。
記者陳韻涵:「一般社區外頭這種常見的大型廣場,沒有管理員而且也沒有門禁,陌生人經過比較不會有爭議,但是如果是這種常見的公寓大樓一樓鐵門,如果沒有經過住戶同意,擅自闖入就算沒有進入他人家裡,還是可能涉嫌『侵入住宅』。」
律師陳君瑋:「跟蹤是會構成強制罪,你會造成被跟蹤人他心理上的恐懼。」
這回大一女生如果勸阻男子不聽,可用社維法處罰3千元,也可能觸犯3年以下的強制罪,律師建議,碰上跟蹤不要慌,記得報警調監視器,或是拿手機反拍蒐證,最好現場找個目擊證人,盡可能蒐集證據提告,不讓跟蹤行徑繼續橫行,害被害人身心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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