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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一線間】狂徒試槍打死運將 警查訪百人破案

記者 韓上棆 報導
發佈時間:2011/10/16 20:5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民國94年,新北市中和,深夜驚傳槍響!一名計程車司機,開車經過中正路、民樂路交叉路口時,慘遭子彈貫穿腦部,送醫腦死,家屬忍痛捐贈器官。警方調查,死者交往單純,開槍狂徒毫無預警,沿街試槍,想抓兇嫌很困難。為了讓死者瞑目,案發後,警方每天清晨3點守在街口,沿路查訪路過民眾,終於找到關鍵證人,1個月後,順利抓到槍手,也找到凶槍。

深夜凌晨,10多名救護人員緊張圍著一輛計程車,車上駕駛頭部中彈,成了街頭狂徒試槍活靶。救護人員:「1、2、3,上車來,1、2、3。」

受傷駕駛和藝人同名,叫蘇友朋,消防人員七手八腳,把他推上擔架,送到醫院。路過的拖板車司機,回想槍擊經過,一臉驚魂未定。拖板車駕駛林承雄:「我就看到計程車,奇怪啊,就看到人躺在駕駛座,這樣子,慢慢這樣滑過去。」

事實上,拖板車司機是驚險躲過一劫的受害者,歹徒也朝他的車開槍,子彈威力驚人,貫穿擋風玻璃。林承雄:「就聽到砰一聲,我整個車子密封,聲音很響,有一股火藥味。」

民國94年5月5日,新北市中和中正路和民樂路路口,凌晨接近4點,驚傳槍響,當時透過附近大樓監視器可以看到,計程車駕駛蘇友朋中彈後,因為車子沒打空檔,緩緩往前滑行,車子穿過十字路口紅綠燈,直到撞上T字行路口人行道才停下,是誰這麼猖狂,街頭開槍,拿人命開玩笑?

這起槍擊發生在凌晨4點多,警方從現場跡證研判,歹徒是沿街隨意掃射,有可能是在試槍;而到底是誰要用人命來試,警方已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要把這名狂徒揪出來。北縣中和分局三組組長郭承憲(2005.5.6):「我們研判(兇手)應該是先對一個對象射擊(計程車司機),被另一個車輛停車狀態(駕駛)看到後再射擊。」

目擊民眾:「那個人騎摩托車,沒有戴安全帽。」記者:「沒有戴?」目擊民眾:「沒有。」記者:「有看到人是不是?」目擊民眾:「沒有看到臉,50CC的機車,看到的時候,那個人開2槍,看那機車(迴轉),手還擺這樣就轉過去,轉過去又2聲槍響,2聲因為是打中拖板車。」

三更半夜,騎機車沒戴安全帽的男子是誰?沒人知道。但無辜的受害者,卻在醫院加護病房,與死神搏鬥。

子彈射進蘇友朋左邊太陽穴,從右後腦穿出,一張張X光片攤在日光燈底下,連醫生也都很擔心,病人能不能救回。亞東醫院醫師楊琳煦:「這是1個洞口,另外1個是在前面這裡,到底哪一個是出口入口,可能要請法醫來判斷,在急救過後,雖然有恢復心跳,意識是完全沒有恢復,我們認為是,接近腦死的狀態。」

家屬陸續趕到外科加護病房守候,怎麼都不敢相信,從雲林北上開計程車的蘇友朋,好不容易苦盡甘來,買了房子準備明年回老家種田養老,卻突然碰上惡煞開槍,慘遭橫禍,年底就要結婚的小兒子紅著眼眶說,早知道就讓父親,早點退休。

死者小兒子蘇先生:「我爸過年前就買好一塊地,明年就要回雲林養老。」死者胞妹蘇太太:「本來他就很單純啊!很單純,工作就是開計程車而已。」記者:「開多久?」 死者胞妹蘇太太:「30年。」

就為了多賺點錢,蘇友朋選擇開夜車,夜裡開了窗戶後,連冷氣都可以省,辛苦討生活卻被歹徒亂槍打中,近乎腦死,家屬忍痛,只好同意捐贈器官,遺愛人間。

由於槍擊現場,位在中和交流道附近,交通要道,加上開放式的案發位置,警方採證困難,而案發現場正好沒監視器,嫌犯無預警、沒理由,沿街掃射開槍,就算和被害人相隔數10公尺,還是神準打死人,這種犯罪手法,媒體曾經報導,追拿兇嫌,猶如大海撈針,還得靠天助。

時任北縣中和分局三組組長郭承憲:「他又沒有跟人結怨,所以沒有仇殺問題,60幾歲的人也沒有情的問題,也沒有跟人家有金錢上的糾葛,所以情仇財都沒有,那麼因此,如果說這是一個街頭槍擊案件,這種無厘頭的槍擊,偵辦上,當然是困難。」

歹徒隨機開槍,撼動社會治安。警方當時不放棄任何線索,除了持續追查2名受害司機的交友狀況,也以案發現場當作起點,調閱沿線5百公尺內的監視器,希望找到一些蛛絲馬跡,只是這些偵辦動作,卻對案情沒有明顯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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