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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性侵友女兒竟辯「被誘惑」 判4年10個月


發佈時間:2016/12/09 20:59
最後更新時間:2016/12/09 20:59
圖/TVBS
圖/TVBS

最新消息,新北市一名46歲男子對朋友14歲女兒有好感,在7月時假借受託送水果到小雅家樓下,居然以借廁所由進到女方住家,見少女一人在家性侵得逞;男子被逮後否認犯行,辯稱是少女誘惑他犯罪,今天被依對未成年少女強制性交罪,判4年10個月有期徒刑。

#強制性交罪#性侵#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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