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媽媽嘴咖啡店店長謝依涵今天在庭上提出修復式司法概念,向被害家屬喊話,盼對方憤怒情緒有個出口,「我沒有期待對話,但無論宣判結果如何,我會在監所等待」。
謝依涵被控在民國102年2月下藥迷昏富商夫婦陳進福、張翠萍,持刀殺害兩人後棄屍淡水河,並盜領兩人存款,一、二審和更一審皆依強盜殺人等罪判謝女死刑,但最高法院撤銷原判,將案件發回台灣高等法院;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今天辯論終結,訂於明年(106年)1月11日上午11時宣判。
謝依涵於庭末表示,不會為自己的軟弱行為做辯解,對於量刑,請合議庭依法處置,並提出修復式司法的概念,希望死者家屬的憤怒情緒有個出口,可以除了在庭上,還有其他管道,「我沒有期待對話,但無論宣判結果如何,我都會在監所等待」。
死者家屬哭泣表示,每次來開庭都是煎熬,也感到無力,只有真相能讓死者瞑目,不要不明不白,死者被貪心的謝依涵殺害,她現在為了脫罪,還以不倫戀破壞死者名譽,不可原諒。
檢察官說,謝依涵精心策劃謀財害命,假藉失眠取得安眠藥,試用藥效並預藏水果刀,殺害兩人,已犯下最嚴重罪行之罪,另個角度,若真為結婚要結束與陳進福不倫關係,有必要濫殺無辜的張翠萍?
檢察官斥責,謝女沒說出真相,未與死者家屬和解賠償,空言有悔悟,刑事局及中央警察大學教授沈勝昂鑑定她有「防衛性的說謊」現象,建議判處死刑。
謝女的律師指出,「苦澀的真相,永遠好過甜蜜的謊言」,謝女供訴犯罪動機的4個版本都是有原因,她最終坦承殺人,動機是為斷絕與陳進福的曖昧進而得到自由,而竊取張翠萍的新台幣35萬元也已歸還。
律師說,謝女犯行,真的到了只能判死刑嗎?請合議庭思考,她沒有毀屍滅跡,進行分屍及凌虐死者,也不是大規模殺人事件,若判死刑,有違反兩人權公約之虞,建請判處死刑之外的刑度。(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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