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擔任海軍陸戰隊爆破中士的男子在2年前集訓中殉職,不過在他投保意外險的15年前身分還是學生,擔任爆破士後出意外身亡,因為爆破士在保險公司的拒保職業範圍裡,保險公司不願理賠,家屬向法院提出申請,一審還是被判敗訴。
擔任海軍陸戰隊爆破中士的洪志宗,2年前在集訓時,因為安全措施不足,不幸殉職,家屬向保險公司申請,15年前洪志宗還是學生時就幫他投保的70萬意外險,卻被保險公司以爆破士屬於拒保職業,而拒絕理賠。
洪志宗鄰居:「像那個不用賠他嗎?保險公司不用賠他嗎?」
儘管家屬說曾向保險公司人員提出變更職務,但卻因為無法舉證而不足採信,最後法官根據傷害保險職業類別,判定爆破士的確屬於拒保職業而判定敗訴。專業保險員:「他是0跟1的問題,絕對不會是受傷,不是死亡就是人好好的,所以保險公司不願意承擔這麼大的風險。」
實際上,保險公司的確會依職業風險來區分保險,像是爆破士、炸藥從業人員、特種兵或者潛水工作者等等,因為風險太高,都屬於保險拒保職業,儘管身分特殊,但洪志宗保險時是學生,畢業後才任職爆破中士,保費年年缴,出了意外卻拿不到錢,家屬現在決定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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