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為了追查未辦理營業登記的攤販,日前居然把一封只寫著大腸香腸的公文,寄到附近住家,要求住戶轉交當事人,讓收到信的攤販相當錯愕!國稅局解釋,確實有去找過當事人,不過對方不願意提供身分,收件人才會寫大腸香腸,國稅局強調是單一個案,但其實類似情形也發生過,去年5月份,彰化有攤販接到公文收件人要給飯糰跟雞排,同樣讓民眾哭笑不得。
大腸香腸攤商葉先生:「3條線。」
葉先生臉上3條線,因為透過別人轉交,他居然收到國稅局一封沒有姓名的公文,上頭只寫著大腸香腸的營業項目,讓他無所適從。大腸香腸攤商葉先生:「沒有見過我本人,只是藉由掛號信來到我的攤位,就是這樣子。」
葉先生表示,他平常在路邊擺攤,生財工具就借放在這間民宅門口,國稅局沒聯絡到人,就把信寄到這裡,讓他對屋主相當不好意思。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長林啟智:「同仁去過1、2次,販賣的小姐喔,都堅持不跟他透露實際負責人是誰。」
其實類似案件,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去年彰化地區也有稽查人員聯絡不到攤販,就把公文收件人寫成飯糰或是雞排鹹酥雞。飯糰攤商(99.05.15):「要跟飯糰罰錢啦,飯糰喔,那妳不就要給飯糰。」
只是這次除了食物名稱,還多了稱謂跟備註,沒想到還是讓人誤會,對此國稅局只好再出對策。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長林啟智:「如果說他們都不配合,那我們當然會認定屋主或是地主自己經營的。」
雖然這位大腸香腸先生最後順利補辦了營業登記,不過國稅局承認作法有改善空間,已經要求同仁要確實核定身分,不讓玉米地瓜等怪名再出現在收件人的欄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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