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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嫌1天偷2次被逮 警竟以非現行犯縱放

記者 紀建亨 / 攝影 何宜信 嘉義 報導
發佈時間:2016/08/26 11:2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8/26 11:54
圖/TVBS
圖/TVBS

嘉義梅山鄉一名林姓男子,住家一天內兩度遭小偷上門,沒想到第2次當場人贓俱獲,到場處理的員警卻以不是現行犯為由,當面讓小偷離開,事後所長還帶著茶葉上門,希望被害人到檢方面前,不要提到警方的處理疏失,直到整起事情曝光後,所長跟員警才被懲處,目前只能傳喚小偷主動到案。

林姓被害人住家大門只有栓子,沒有鎖頭,因為幾天前有小偷入侵將鎖頭破壞,而且一天內還連偷2次,原來7月29日一早,林先生起床就發現東西失竊,7點左右到派出所報警,沒想到8點多又發現這名鄭姓竊賊在屋內,並在他的機車找到贓物,但讓他們最生氣的卻是警方事後的處理態度,原來處理的余姓員警,一上門就說沒有看到嫌犯犯案,而且失物已經返還不算現行犯,就讓嫌犯離開,也讓被害人當場傻眼。

 

屋主當時被偷了1台平板電腦、1支無線電,後來又發現遺失1萬多元現金,沒想到再度報警卻被值班員警嗆說「他們不是討債公司,沒有義務幫忙要錢」,直到幾天後所長才帶著處理的余姓員警上門,除了贈送茶葉道歉外,還要被害人如果檢方傳喚時,不要提到警方疏失。

嘉縣竹崎警分局副分局長盧顯壁:「本案處理員警有疏失,本分局主動調查後給予嚴厲處分。」

事發後所長被記了1支申誡,余姓員警也被記了1支小過,由於這名42歲的竊賊早就是當地的問題人物,但他的父親平常待人客氣與人互動良好,大家原本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次事情鬧大,不但得吃上官司還波及警方涉嫌吃案,鬧上新聞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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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吃案#警察#現行犯#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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