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棟大樓住戶,下雨天走捷徑,從遊戲區穿越走道,結果滑倒右手骨折,指控大樓公共設施維護不當,真的是這樣嗎?其他住戶說,現場有張貼下雨路滑的公告,認為安全本來就是自己注意,主委也跳出來澄清,這名受傷的婦人走的不是正常通道,跌倒受傷應該自己負責,不能因為求償無門憤而提告,感覺很浪費社會資源。
傍晚5點多,穿著白色上衣的婦人,走到大樓門口接兒子下課回家,走到遊戲區停留一下,接著婦人突然跑上一旁的椅子上,沒多久摔倒了。
婦人跌倒,右手骨折,指控大樓公共設施維護不當,導致她受傷,事後向保險公司索取公共意外險理賠,還有向管委會求償。
大樓管委會主委祖榮正:「從這裡跳過去,然後在那裡滑倒,這不是一般人正常行走的動線。」
大樓主委說這名婦人跳上遊戲區的椅子上和高台已經很危險,再加上她走的路線本來就不是正常的通道,跌倒受傷應該要自己負責。正常來說婦人應該要走這條通道回家,但婦人可能想走捷徑,穿越遊戲區,跑到了外面恰巧是一個小斜坡,當時外面下著雨,可能因為這樣滑倒受傷。
婦人跌倒的地方旁邊都有張貼公告,提醒住戶天雨路滑小心行走,但意外還是發生,事後婦人列出一系列名目要求賠償26萬1962元,保險公司認為是人為因素不理賠,婦人氣得對保險公司和大樓主委提告過失傷害。
大樓管委會主委祖榮正:「(法律)保障人民的提告自由,可是不保障人民不被濫告的自由,等於變向鼓勵大家興訟浪費社會資源。」
如果真的是大樓維護不當,主委說管委會一定會改進和賠償,但婦人跌倒明顯自摔,現在為了理賠對簿公堂,真的覺得無奈又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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