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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他一條路】身分兩頭空!棄原國籍 卻無台灣籍

記者 洪彩綸 / 攝影 呂振成 報導
發佈時間:2011/09/14 19:26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外籍配偶嫁到台灣,要申領中華民國身分證,必須先放棄原屬國籍,再住滿1年所謂的「移民監」後,才能領到身分證,但這1年內,如果跟丈夫離婚,就會被移民署強制驅離回原屬國家;問題是,某些國家法令規定,放棄國籍後不能再恢復,不少外籍配偶因此變成了「無國籍人」,甚至是沒有合法容身之處的人球。這樣的困難處境,全台灣有近百人,【給他一條路】系列報導,今天帶您深入關懷這些台灣的新住民。

來台越南配偶陳小姐:「我真的…留台灣不行,回越南也不行,我覺得很亂。」

來台越南配偶小真:「我想留在台灣,因為我小孩在這邊,我好擔心我女兒。」

移民署服務站廣播:「8號,請到3號櫃檯辦理。」

來台越南配偶陳小姐:「6年有了,不能回去看家人,有時候像我家人打電話過來,我也不敢跟他們講什麼話。」

陳小姐嫁到台灣13年了,6年前離婚後,移民署要她7天內回越南,她才發現,為了申請中華民國身分證,早就放棄了越南國籍,但因為離婚前,一直不符合申領中華民國身分證的相關規定,現在竟然變成「無國籍」人口,飛不回自己的家。

來台越南配偶陳小姐:「(女兒)她說以後她長大,她希望能當航空小姐,每天可以坐飛機,去越南看她外婆。」

女兒的童言童語,陳小姐好感動,她想給孩子更好的生活,也希望未來留在台灣,但只有依親居留證,連「住」都有問題。

台灣外籍配偶變成「無國籍人」,不只一例,內政部戶政司統計,受限越南法令,「放棄國籍不能再恢復」,全台目前大約有近100位無國籍的外籍配偶,甚至還有家暴受害者,小真為了台灣的孩子、根本不敢離婚。來台越南配偶小真:「我怕離婚後,我會沒有國籍。」

小真和丈夫分居了,想念女兒、想念娘家的媽媽,都只能翻看照片,4年前,她也是為了申請台灣身分證,放棄越南國籍,護照已經被打洞註銷,不知道未來何去何從。

移民署台中市第一服務站主任林澤謙:「喪失原國籍,尚未取得我國國籍的規定,發給她外僑居留證。」

但沒有身分證,就是回不了家,成了卡在兩國間的人球,尋線聯絡越南在台辦事處,電話完全打不進去,越南配偶只能默默等待,哪天法令更改,讓他們能回到老家,或者成為「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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