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酒駕肇事,警方到現場一連吹了8次酒測、換3台酒測器才乖乖配合,最後拿200元出來塞給警察又想離開,員警說,如果是酒後肇事案件現場一定要完成程序,否則會影響民眾權益,所以跟他耗半個小時調度3台酒測器來支援。
65歲王姓男子對著酒測器一吹一吸、一吸一吹,搗亂7次換了3台酒測儀器直到第8次才配合,王姓男子醉到眼神迷濛走路搖搖晃晃,65歲中午餐敘下午2點半酒駕追撞別人,打開皮夾想拿200元跟警察處理一下,拒絕用4000元和解,堅持叫警察卻又消極不配合,這次酒測0.66,按照慣例推算大約會罰10多萬元。
依照程序,平常攔檢拒絕配合警察可以要求簽拒測單罰款,但王姓男子有涉及肇事必須在現場完成程序,駕駛拒絕配合吹氣甚至吸氣影響儀器判讀,所以交通分隊總共6台酒測器就調度3台檢測他的酒精濃度,2點半撞車還會說笑話,4個小時後看到地檢署大門就比較清醒了。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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