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因掏空案遭到通緝,隨即潛逃美國,卻在美國車禍身亡,令各界不勝唏噓。王又曾從百貨業發跡,事業版圖驚人,10幾歲就投靠舅舅的百貨店擔任學徒,年僅18便開始從事日用品和棉紗批發,對商業經營有自己一套手法。
而1949年,隨著國民黨政府來台,接手朋友產業經營毛巾生意,曾經開設軍中樂園、投資毛巾廠,還創辦了舞廳,並與駐唱歌手王金世英結婚,同時擔任舞廳同業公會理事長。隨後結識力霸公司董事長翁明昌,待翁辭世後,接手經營力霸集團,開始一生事業全盛時期。
王又曾對外自稱為力霸集團創辦人,在取得經營權後,事業版圖跨越紡織、保險、媒體、百貨、飯店等,是台灣知名企業家,不料2007年力霸集團爆發財務危機,由於案發前,王又曾突以旗下企業名義,向中華銀行貸款8億元,又迅速將資金匯出台灣,因此遭政府質疑王又曾與妻子涉嫌掏空、內線交易等金融弊端,兩人隨即逃往美國,面對案情又遲遲不願到案說明,檢調便發布通緝令,將兩人列為十大通緝要犯。
潛逃美國9年,卻於5月發生車禍意外身亡,但依台灣民事訴訟法,王又曾死亡後,法院需停止訴訟,等待繼承人承受,若無人代理,這筆官司也將一筆勾銷。
圖/多媒體製作組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EF海外遊留學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