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因為涉及力霸掏空案在2007年潛逃美國,被台北地檢署發出通緝,名列國內10大通緝要犯,通緝時效到2031年;王又曾在全盛時期,事業版圖橫跨房地產、百貨、銀行、保險,擁有5家上市公司,在掏空案爆發後,集團旗下的中華銀行也因此被接管標售,如今傳出他在美國車禍身亡,法務部也要進一步聯繫,確認拿到王又曾的死亡證明,相關官司和通緝可能一筆勾銷。
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跨足銀行、保險、票券、電信、百貨,曾擁有5家上市公司,全盛時期資產高達5000多億,但隨著掏空案爆發,在產業界一度舉足輕重的力霸集團也遭到波及。
回顧整起掏空案,2006年案發前王又曾突然以旗下企業的名義向中華銀行貸款8億元台幣,之後迅速將資金匯出台灣;沒多久王又曾與四房王金世英搭機潛逃大陸,雖然當時一個星期後調查局要求將夫婦倆限制出境,不過他們遲遲不願回台針對相關案情說明,在2007年1月13日離開上海前往美國;檢調接著對王又曾發布通緝令期限25年,並將2人列為行政院「十大通緝要犯」,王又曾夫婦的護照也被撤銷。
當年2月2日王又曾夫婦搭機抵達新加坡,企圖逃往緬甸,曾遭新加坡海關攔截留置,原本要遣返台灣,但王又曾夫婦大鬧機場不肯就範,新加坡最後將王又曾夫婦遣返美國;2007年3月8日台北地檢署依背信、洗錢、內線交易等14項罪名起訴王又曾,被求處有期徒刑30年,還有罰款新台幣17億1千萬元。
王又曾在美國雖無資產,不過兒子王令興名下有3棟房產,王金世英也有股權,資產估計超過4千萬美元;王又曾曾被目擊在美國過著優閒生活,逛超市、做足浴按摩、到夜總會與小姐跳舞,如今卻發生意外,依據台灣的民事訴訟法,人死亡後,法院必須停止訴訟進行,等到他的繼承人來承受,如果無人代理,一切官司將一筆勾銷。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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