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行車安全,政府不斷宣導開車不看電視,但還是有計程車司機不顧危險違規收看,有民眾4日清晨從台北車站搭車,結果司機一路往三重車上電視都沒關過,一路緊盯螢幕追劇,好心提醒也不理會,這樣的危險行徑根據現行法規最高可罰24000元。
手握方向盤,眼睛不忘盯著中控台上方螢幕,小黃駕駛一邊開車一邊追劇。
計程車司機:「我是完全絕對不贊成說邊開車邊看電視,甚至邊看影劇你說不影響那是不可能的。」
同業看了都覺得危險,4日清晨有民眾在台北車站搭車往三重方向,沒想到司機一路上電視沒關過,好心提醒也不理會,行徑非常危險。
民眾:「邊開車他有時候會邊看一下電視,我覺得這樣還滿危險的,看到司機這樣的行為的話我會告訴司機,就是請他不要這樣做然後叫他停止這樣的動作。」
就怕駕駛分心釀禍,根據法規只要汽車行進間禁止使用視聽娛樂系統,包括操作導航器,違規遭取締可罰6000到24000元。
計程車司機:「車子沒有排檔的時候它才可以看電視,車子在入檔的時候就不能看了。」
為了降低意外機率,新款車有安裝視聽器材必須設定停車狀態才能收看,也列入驗車標準,畢竟乘客安全掌握在駕駛手上。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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