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連續假期遊客湧入南投中興新村,有一台貨車違規停在紅線區上賣風箏,員警上前取締攤商卻抗命,不願意配合提供證件,一再推說要去上廁所,還徒手攻擊員警,造成員警右手臂被抓傷。
這台貨車停在中興新村路邊紅線區賣起風箏,警方上前取締。
攤商:「已經要收了。」警方:「我會辦你妨礙公務。」攤商:「我已經要收了。」警方:「我們在執行公務中,以警察權跟你講過了。」攤商:「我已經要收了。」警方:「你今天沒有帶證件?」攤商:「不要趕盡殺絕。」
警察來了,男子自顧自的收起風箏,把警方說的話當耳邊風,惹惱了警察。
警方:「請你到派出所2個小時,拒絕出示證件及社會秩序維護法,可以給你開1張告發單。」
男子怎麼樣都不願意出示證件,他收完風箏還想把車開走,警察來硬的,雙方在路邊扭打。
攤商:「你不要強制拉我,我沒有怎樣,你幹嘛要這樣強押呢!」警方:「你現在已經妨礙公務了,我要依法辦你。」攤商:「你不要拉我啦,我沒有怎麼樣,你為什麼要這樣對我,大家評評理吧!警察這樣對待人民的嗎?」
一會兒說沒帶證件、一會兒說要去上廁所,警方來了,救兵將男子壓制下來。
攤商:「這是我的錢包跟錢喔,你沒有必要這樣子啦。」
賣風箏的攤商看準清明連續假期中興新村人多,小貨車停在紅線上違規擺攤賣風箏,如果乖乖繳罰金就是1200至2400元,卻因為抗命拒絕提供證件,還徒手襲警,多了妨礙公務、妨礙交通,被警方押回派出所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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