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萬的跑車自撞丟在路邊,警方循線找到在工程顧問公司擔任高層的趙姓車主,但從現場的監視器觀察,疑似是兒子開車闖禍,但沒撞到人不涉及刑案,如果駕駛都不願意到案說明,警察頂多再次發函給車主,除此之外也束手無策。
肇事車輛行駛經過民權東路,才剛剛經過松江路口就撞到路樹、機車。車禍瞬間,警示燈還一閃一閃,隱約看得到人影來回走動,警方認定駕駛收拾個人物品才離開;白天來看事故現場,機車都變形毀壞。
記者林韋龍:「監視器裡面模糊的人影,就是肇事駕駛,他在現場收拾完他的個人物品,就步行離開現場,非常有可能在下一個或下下一個路口,搭計程車離開。」
警方調查這輛跑車2月份才剛剛的領牌,登記在趙姓男子名下,車主在建築工程顧問公司擔任總經理,兒子也在同公司上班;而且他的車子掛臨時牌,3月初到期沒把車牌歸還,違規上路可以罰九百塊,之後請牌也會更難請。
台北市中山交通分隊長蔡再璧:「車主戶籍地址在士林地區,我們有聯繫他父親,父親有協助我們請該名駕駛(他兒子)來協助釐清案情。」
這輛新車價708萬,雙渦輪,時速從零到100公里只需要4.3秒,車主捨得把車子丟在現場,是駕駛酒駕?還是身上持有違法物品?
問題是現場都已經清理過,人到案,酒測也無法還原,警察根本沒無法確定,他到底有沒有觸犯公共危險罪。
這起車禍意外沒有撞到人,警察只能請車主到案說明,如果要求償,還得找到駕駛車輛的直接證據。換句話說,隨便一個人頂包都行,至於賠償問題,也得先釐清肇事原因,才能有求償對象;對於這9輛毀壞的機車車主,要獲得賠償,還要再走一段司法程序,最快也要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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