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工局工程車進行養護作業,車輛沒閃警示燈而後車發生追撞,4日上午11點多國道中山高北上13公里處發生一起車禍,一台貨車追撞前方遊覽車,造成一名日籍旅客受傷,貨車司機事後將行車紀錄器po上網路,質疑事發時一台工程作業車,停靠在最外側車道路邊卻沒有閃燈,才造成自己閃避不及、急煞追撞,國道警方表示工程車臨停進行養護,因為車燈故障而沒有閃燈,有肇事責任。
國道上貨車行駛在最外側車道,速度不算慢,當時他經過一台貨櫃車的旁邊,眼前忽然出現好幾台車,直接停在高速公路上,這時想放慢速度已經來不及,貨車硬生生撞上遊覽車的車屁股,撞擊力道不小,遊覽車右側車燈破裂、車體也有受損,貨車擋風玻璃也破了、車頭毀損。
2車追撞的事件發生在4日早上11點多,地點在國道中山高北上13公里,這起車禍造成遊覽車上一名日籍旅客受傷,事後貨車司機把行車紀錄器PO網,質疑當時停在路肩的工程作業車沒有亮警示燈,客運也是緊急剎車往左打,後面的車子等到開近了才發現有車,根本來不及。
國道警方調查,當時臨停的是高公局工程警示車正在進行移動式養護工程,但後方沒有擺警示標誌、車子也沒閃警示燈,一般來說,如果是小客車臨停而沒擺警示標誌,最高可罰3000元;工程警示車如果是移動式的任務非定點,只需要閃燈,沒有閃燈釀追撞就有肇事責任。
國道警方表示有受理車禍案件,工程警示車當天車燈故障而沒有閃燈,客運和其他車輛都是靠近了才放慢速度,緊急剎車,這回貨車反應不及而發生追撞,工程單位得負起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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