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傳公務員貪瀆弊案,前高公局長李泰明疑似在任內,利用職務之便,配合包商順利招標。面對鏡頭,李泰明不說話,板橋地檢署檢察官是接獲檢舉,說李泰明疑似在處理國道1號大華系統交流道競標案,以及高速公路橋梁耐震補強工程時,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圖利廠商,還延長工期,調整驗收時間,2項標案金額更是高達31億。檢調29日兵分13路,搜索李泰明辦公室及住家,以及高公局相關同仁辦公室,包含李泰明,一共約談10位相關人員。